发布时间:2019-10-11 |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
县直纪检监察工委国庆期间认真开展了“四风”整治工作。
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严明纪律要求。国庆节前组织工委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县纪委监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对党员干部早提醒,要求国庆假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有关纪律要求。
二是督促工委履行主体责任。督促县直工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结合自身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盯紧盯住国庆期间“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三是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国庆假期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强化监督检查,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紧盯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变异公款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私车公养、收送电子红包、违规公款购买和消费“定制酒”、分批异地操办酒席等“四风”隐形变异问题;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及违规参加各类研讨会、论坛等问题。经查国庆节期间没有发现党员干部借过节之机搞吃喝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钱物、大办喜庆事宜等情况。也未接到这方面信访举报。(县直纪检监察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