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2-28 |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经费及时拨付、专款专用,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及时跟进,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资金拨付管理、使用的跟踪监督检查。通过对全县15个乡镇财政所(分局)督查了解到,各乡镇财政所(分局)在收到工作保障经费后,均及时与乡镇政府、村进行工作对接,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用于政府采购设备和防控物资以及疫情防控宣传等支出中,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现象,为基层疫情群防群控提供了强劲的财力保障。
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将持续积极主动履行好纪检监察职责,监督工作做到精准规范,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法监督保障。(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