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06 |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县直纪检监察工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对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开展跟进监督。
监督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四类重点人群实施全员式、地毯式摸排工作。到目前为止,共摸排出四类人员215人,其中有武汉和湖北其他地区旅居史人员47人,有接触武汉和湖北其他地区来人的142人,与患者有交集的15人,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11人。并监督对这四类人员采取隔离14天等措施。
监督对湖北返乡的6名人员严格落实“九个一”管理措施;全力加强重点人员追踪,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排人员往来情况、健康状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疫情输入。对于居家隔离人员,要安排责任人进行包保联系。
监督各单位对办公场所彻底进行卫生清理整治和消毒,每日必须对上岗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登记造册,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出现疑似症状尽快就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监督各单位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强调对隐报瞒报疫情、不担当不作为、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后果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县直纪检监察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