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28 |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
4月27日,县直工委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部署“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
会上,县直纪检监察工委主要负责人传达了全县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动员部署会精神,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县委办印发的《关于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和县委书记程志翔同志在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按照县“三个以案”实施方案要求,对机关开展警示教育进行了部署安排。
会议指出,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举措,是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重要保障,对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要以赵正永、张坚案件为镜鉴,按照县委“六聚焦六坚决”要求,深入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一要充分认识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上来,把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上来,从讲政治的高度理解把握此次警示教育。二要准确把握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主要任务和方法步骤,围绕“四联四增”的主要内容,突出政治建设、党的建设、作风建设等,认真完成规定动作,并突出机关党建特点,结合典型案例和问题,充分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为鉴、深挖根源、举一反三,补齐制度短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要确保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政治责任,主动参加学习研讨,发扬斗争精神,深刻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积极对照整改。机关党支部要充分利用“三会一课”等参与警示教育工作。
会议要求,要统筹做好警示教育和当前重点工作,把开展警示教育与“三大攻坚战”、疫情防控、县直机关党建等当前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防止“两张皮”,用警示教育取得的作风转变,激励全体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新时代有新担当新作为。(县直纪检监察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