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16 |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
6月15,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教师孙某华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织部分教师代表全过程旁听,零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违法的代价。
组织教师旁听庭审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是驻县教育纪检监察组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重要举措。通过以案示警,让教师深刻认识到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决拒绝酒驾醉驾行为;通过以案为戒,警钟长鸣,强化自我约束,恪守党纪国法;通过以案促改,切实增强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自觉维护好教师的社会形象。(范良满 陈长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