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01 |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
6月30日,县教育局党委召开“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学习会暨机关支部党员大会,全体机关党员参会。
会议按照县委统一安排,按照“四对照、四检视、四整治”要求,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扎实开展警示教育。
会议要求,一是持续跟进学习,筑牢思想根基。要学新思想,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论述摘编等,紧跟理论前沿和时代步伐;学法律法规,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明确纪律规矩底线;学警示案例,通过学习《中央新闻媒体有关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报道摘编》以及张坚等案例通报,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二是增强行动自觉,确保教育实效。会议指出,发现问题是起点,解决问题是关键,局党委始终坚持把问题整改作为警示教育活动的关键环节,严格按照县委要求,党委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检视问题及建立整改“四清单”,积极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