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02 |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为促进教育系统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教,坚持道德操守,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积极行动,大力宣传,认真组织教育系统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6月30日,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在县教育局“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学习会暨机关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了领学,强调局机关职工要紧跟理论前沿和时代步伐,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带头尊崇,模范遵守,争做依法履职,廉洁担当的公职人员。
7月1日,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又向各学校发出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工作提示单”,要求各学校要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进一步加强对教师的法纪观念教育,教育引导教师敬畏法律,自觉守法,不越雷池,不逾规矩,维护好教育系统良好的社会形象,努力打造政治素质高、法纪意识强的国家公职人员队伍。(范良满 陈长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