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21 |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
花亭湖旅游发展公司是国有公司,代表县政府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监察法》的规定,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是监督对象。为加强对花亭湖旅游发展公司管理人员的廉政教育,近日,驻市场局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对花亭湖旅游发展公司全体管理人员进行廉政谈话。
谈话要求,花亭湖旅游发展公司全体管理人员,要加强学习。特别是要加强对国有企业政治理论、国有企业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工作本领和工作能力。要忠于职守。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敢于担当负责,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要廉洁自律。筑牢思想防线,严格要求自己,培养高尚情操。对纪律规矩心存敬畏,严守纪律底线,带头遵纪守规。
花亭湖旅游发展公司负责同志表示,今后将廉政学习教育纳入公司学习重要内容,并要求全体管理人员做到四个牢记:一是牢记国有企业员工身份,严格要求。二是牢记公司即家,爱岗敬业。三是牢记遵守党纪法规,不越红线;四是牢记防范廉政风险,主动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