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18 | 发布来源: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 |
“麻烦看一下你们乡镇的农村道路特别是进山道路、茶园道路以及临水临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情况。”“这些道路防护桩是按照什么标准修建的?”这是太湖县纪委监委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县交运局开展交通安全督查时的场景。
目前我县进入春耕生产和农村采茶旺季,一些种植用工企业及茶园等农用车、货车、电动车、违规载人现象时有发生,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为认真贯彻县纪委工作部署,4月14日,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县交运局成立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专项督查组,对太湖县山区天华、刘畈、弥陀等八个乡镇开展了为期两天的专项督查,推动各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督查组听取了各乡镇关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情况的汇报,并现场对八个乡镇农村道路特别是进出茶园道路、临水临崖路段、急弯陡坡路段进行了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2个,要求有关乡镇及单位立行立改。
“目前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依然十分严峻,各乡镇要充分发扬越是困难越向前的精神,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对一、二类农村道路危险路段要抓紧落实工程整治,对三、四类农村道路危险路段要落实好人防技防措施,安排人员值班值守,迎接好春耕生产和农村采茶旺季的挑战,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