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04 | 发布来源: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 |
7月4日上午,太湖法院召开2022年度第7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暨院务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解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
会议要求,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方针方略,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重大政治斗争,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讲政治落在审判执行具体业务上,在抓业务中体现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要进一步强化教育引导,自觉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把家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涵养锤炼良好作风,以良好的司法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