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18 | 发布来源: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
“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投入资金大、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在项目建设中我们要防控工作失职、滥用职权等风险……”为进一步规范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巩固提高种植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水平,县农业农村局召开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工作推进会,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就项目廉政风险进行了警示教育。
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负责人梳理了项目实施主体审定、供需价格、产品运输、验收奖补等多环节廉政风险点,通报了相关典型案例,运用身边人身边事进行警示教育,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管项目必须管廉政,落实项目廉政主体责任。要进行自查自纠,总结自查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立行立改。要排查廉政风险隐患,优化方案,建章立制,防控廉政风险。要坚持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挺纪在前、严字当头,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有效阻断项目推进中的“微腐败”,最大化发挥项目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切实增加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据了解,太湖县自2020年开始实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项目奖补资金年均1000万元,年增施有机肥近5万吨,消纳畜禽粪污20万吨。2023年11月,太湖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典型案例》成功入选全国“十大县级典型案例”,是安徽省唯一上榜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