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08 | 发布来源: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 |
“针对同一用气场所存在两种燃料同时使用的情况是否及时整改了?燃气泄漏报警器是否都按规定使用?燃气泄压阀、燃气软管是否更换……”近日,太湖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到县城市管理局就燃气安全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自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坚持靠前监督,依托“室组”联动机制,压实职能部门行业主管、监管责任,积极推动城镇燃气安全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开展各项安全检查、天然气应急演练、规范液化气监管平台使用等,全面强化监督“探头”作用,守护群众用气安全,防患于未“燃”。
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聚焦城镇燃气安全整治重点环节,联合城管局、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深入燃气生产企业、充装站、配送网点以及餐饮场所、居民小区等重点区域,开展“嵌入式”监督检查。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现场整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实行定期调度,实时掌握整改进度,确保问题按时销号。
今年以来,该县五家液化气公司完成整合,规范化经营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依托市瓶装液化气全流程安全监测系统,瓶装液化气统一配送率和上门安检率达90%,大大提高了群众用气的安全性和便利性。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监督推动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回头看”,已推动完成4231处用户端隐患问题整改,对检查发现的11处安全隐患现场交办整改,5处安全隐患已按期整改,回收过期气瓶35839只、报废气瓶4876只,有效消除了燃气安全隐患。
“下一步,我们将探索采取‘线上收+线下排’和‘部门报+主动查’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收集民诉民意,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燃气安全问题,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让‘烟火气’更有‘安全感’。”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