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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写好强制执行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5-04-14    发布来源: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劳务工资20000元已经全部到账了,非常感谢纪委的同志,帮助我们解决了一直压在心间的石头。”日前,太湖县刘畈乡九田村村民詹某某收到被执行人款项后,向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反馈了这个好消息。

2025年初,太湖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收到信访件,反映信访人申请的强制执行资金未到位。接到举报后,纪检组利用“室组联动”机制优势,通过室组协同监督模式,及时介入,剖析问题症结,并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问题梳理分析,厘清责任,全面排查应执行未执行的资金,及时挽回损失。

太湖县人民法院加大整改落实力度,以案为鉴、举一反三,重新修订《太湖县人民法院执行款物管理办法(试行)》严格实行专项管理、独立核算和专款专用的规定。整改工作开展以来,规范收取执行案款561笔,共计1154.17万元;发放执行案款(含旧存案款)526笔,合计1334.33万元。

“我们始终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充分运用‘室组联动’机制,推动以案促改,以实实在在的成果回应群众的期盼。”县纪委监委第九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表示。(吴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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