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24 |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
又值高考录取陆续开始,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弛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北中镇纪委重申纪律要求,眼镜娘党员干部违规操办操办、参加“升学宴”“谢师宴”。
重申有关纪律。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做到“四个严禁”:严禁违规操办和参加;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特别是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使用公款报销或由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承担应由个人支付的操办宴席、子女入学等费用;严禁用公车接送子女入学、游玩。
压实主体责任。各村、镇直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镇纪委对有子女毕业升学的党员干部执行报备制度;并召开相关会议重申纪律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大力倡导文明、节俭、廉洁社会新风尚。
严格执纪监督。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镇纪委监督、党风行风政风监督员延伸监督以及群众监督作用,对个别党员干部置党纪政纪于不顾,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一岗双责”,切实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陈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