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05 |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
“通过这次回访谈话,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很感谢组织的关心和帮助,在今后的生活工作中,我将严格要求自己,立足本职,尽职尽责。”这是近日北中镇纪委工作人员对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回访的一个镜头。
去年以来,北中镇纪委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体现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暖心回访,发挥监督执纪治本功能,把教育延伸到党纪政纪处分之后,化解消极因素,帮助和关心违纪党员提高认识和改正错误,使纪律更加“入脑”“入心”。
建立回访工作档案。回访工作结束后,回访人员认真填写《受处分人员回访登记表》,作为恢复党员权利、解除行政处分、民主评议党员、干部考察和考评的重要依据。
加强回访工作监督。克服重处分轻教育的思想,将回访工作纳入镇纪委日常教育工作规划,统筹安排,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实施。并加强受处分人员单位严格管理受处分人员的职责,杜绝因受党纪政纪处分后不作为不担当情况的发生。
交换回访工作意见。回访小组将被回访对象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家庭生活困难、解决方法等情况,及时与被回访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沟通交换意见。特别是对于生活工作中有特殊困难的被回访对象,要会同相关部门协助解决困难,让被回访人员真正放下包袱,感受到来自组织的关心和关爱。(陈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