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09 |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
为进一步提升机关干部的精神面貌,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展现良好的干部队伍风采,自7月2日起,刘畈乡机关实行早会制度。
早晨7:35分,全体机关干部准时到大院集合、列队,在党委书记的带领下,齐声喊出激励口号,个个声音洪亮,精神饱满。随后,党委书记布置当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后,机关干部职工对召开早会反映良好,认为早会召开时间不长,不会影响工作,同时还能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让大家带着好心情开始一天的工作。
据悉,早会制度对于机关同志的身心健康和工作促进,具有很大的意义,刘畈乡机关将其纳入机关管理制度,长期坚持,一以贯之。(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