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18 |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移风易俗,防止借“升学宴”“谢师宴”敛财等不正之风发生,营造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良好社会氛围。近日,北中镇早介入、提前发声、印发文件通知,向全镇党员干部重申有关纪律要求。
通知明确了“五个不准”,即不准借子女升学之机,以“升学宴”谢师宴”等名义组织安排与本人行使工作职权有关系的人员参加宴请或相关活动,或收受其赠送的礼金、礼品;不准以任何形式通知本单位人员以及与本人行使工作职权有关系的人员参加任何人举办的“升学宴”“谢师宴”等宴请和活动;不准使用公款或由与本人行使工作职权有关系的人员或单位承担应由个人支付的子女学习及其他费用;不准用公车接送子女入学;不准有其他违规操办升学庆祝宴请和活动的行为。
通知指出,全镇各级党组织要自觉对标对表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承担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督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杜绝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
通知强调,全镇机关干部、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纪律意识,按照“五个不准”要求,中心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自觉抵制“升学宴”,拒绝参加“谢师宴”。镇纪委将严格落实监督责任,以问题为导向,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对顶风违纪违规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通报曝光,绝不姑息。(陈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