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07 |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
11月6日,汤泉乡机关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乡机关全体党员和入党申请人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会议指出,机关党支部党员作为国家公职人员,要扎实学习、认真领会《决定》精神,深入了解《决定》起草的背景和发布的重大意义,坚决贯彻落实《决定》提出的各项要求。
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安排,该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在会上结合当地农村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形势,围绕如何进一步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作了题为《强化农村党员教育管理 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专题党课报告。
会议还通报了岳西县五河镇“10.21”森林火灾处理情况和弥陀镇田家村原村干部潘传文、张立违纪违法等问题查处情况。该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全体参会人员进行了勤政廉政谈话,要求一要心中有数,持续深入下层到基层,直面群众、直面问题,摸清情况,严格杜绝当“二传手”搞“水上漂”“抛绣球”行径;二要手中有招,要加强学习、加强历练,丰富工作经验,以科学可行的方式方法推进工作;三要以勤补拙,以任劳任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全身心投入工作,以实际行动感动、感化身边的党员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