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2-11 |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刘畈乡党委迅速安排部署,乡纪委跟进督查,深入各村对疫情防控工作政策是否落实、防控措施是否得力、防控宣传是否到位等方面全面开展督查,强化监督问责。
督查政策落实。刘畈乡党委发挥主体责任,召开专题会议,乡村两级分别成立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乡启动疫情防控工作预案,乡党委书记带头,从正月初二开始带领纪委、卫生院、公安派出所等主要负责人逐村检查指导防控工作,切实发挥党委的党建引领和党员模范作用。
督查防控工作成效。刘畈乡党员先锋队和各级干部深入村组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强化网格员责任,入户排查登记县外返乡人员,同时宣传疫情防护知识。对排查出来的重点对象及时上报并密切跟踪服务。截至目前,共摸排出途径武汉(湖北)返乡人员262人,所有摸排出的人员均进行了居家观察,目前身体情况一切正常。
督查宣传工作效果。乡党委、政府第一时间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政策通知,进村入户发放防疫宣传单,在显著位置张贴通告、宣传彩页,悬挂宣传横幅,乡新冠肺炎防控宣传车在全乡范围内流动播放疫情通告和疫情防控知识,大力提升村民知晓率。
防控疫情工作开展以来,刘畈乡纪委落实自身防控责任,要求纪委全体人员筑牢安全健康防线,提醒全乡干部群众科学理性对待疫情,切实做好自身防控;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做到不串门、不恐慌、不造谣、不传谣,谨防工作不作为、不重视、不落实、不担当,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的,一律依纪依法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