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06 |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抓节点纠正“四风”,同时进一步巩固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五一”期间,刘畈乡纪委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对各村、各单位开展作风督查。
一查是否严守工作纪律。在督查中,乡纪委严查值班人员是否存在脱岗、空岗、浏览与工作无关网页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经督查,各村、各单位的值班人员均能够做到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查是否做好疫情防控。在督查中,乡纪委严查各村、各单位是否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深入摸排辖区内白喜事情况,要求做到提前预警、综合治理、从严管控,防止人员聚集。经督查,“五一”期间登记在册的“白事”2件、“红事”4件,相关村、单位已安排专人包保监督,未发现违规操办白喜事问题。
三查是否存在“四风”问题。在督查中,乡纪委深入各村、各单位,重点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进行明察暗访,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在督查中,未发现“四风”问题。
此次督查,乡纪委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严守时间节点,强化监督督查,有效促进了全乡作风建设,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守纪律、讲规矩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刘畈乡纪委 李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