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16 |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
6月11日到15日,刘畈乡纪委组织专项督查组,到各村督查2020年到村扶贫产业项目落实情况。
督查组分村采取听取主要负责人汇报,实地查看等方式开展督查,并现场指出不足、提出整改措施。
督查组在督查中发现各村项目进展较慢,部分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完成有难度,少数村两委对发展到村产业意见不统一等问题。
对于下步工作,督察组要求,各村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并落实专人负责,加快工作推进。所有到村项目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要围绕项目批复,做好项目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和招投标程序。已完工项目,抓紧完善项目资料,向乡政府申请验收拨款。已经建成的项目,要加强后期管护,形成长效管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