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20 | 发布来源:刘畈乡纪委 |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刘畈乡纪委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4月19日,刘畈乡召开班子会、机关职工会,认真学习《太湖县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关于15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文件精神,对全体职工进行了一次集中的思想教育。并组织签订了“严禁酒驾”的承诺书,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情况下都绝不酒后驾驶,要对自身及他人的人身安全负责。
会议强调,全体乡村干部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组织负责、对社会负责,切实增强行动自觉,坚决杜绝酒驾醉驾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