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11 | 发布来源:寺前镇纪委 |
10月1日起,太湖县进入森林防火期。为进一步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防火工作有效落实,寺前镇纪委充分发挥职能职责,牵头对全镇15个村森林防火工作开展“三个督查”。
一是督查部门履职,压实监管责任。督查组从物资发放、值班调度、灭火培训等方面进行专项督查,同时督促监管部门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与森林防火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二是督查相关村,压实主体责任。督查组通过赴村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形式,重点对护林防火人员配置、护林防火人员值班值守、制度建设、宣传及其他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相关村立行立改,做实做细,坚决堵住防火漏洞。
三是督查一线护林员,压实工作责任。督查组入村上山,深入森林防火点一线,以随机抽查的方式检查护林员在岗到位情况、村级森林防火巡查记录、防火措施是否到位等,确保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