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7 | 发布来源:弥陀镇纪委 |
“大姐,你好,我们是镇纪委的工作人员,现向你了解一下,2020年1月份,你在村里领取了一笔600元的钱,你看一下,这个领取的签名是不是你签的,你领取的这个钱是什么钱?”
“哦,我想一下啊,这是2019年,村里装修村部,让我和老伴来村里帮忙搞卫生的钱,一共搞了三天,一百块一天,一共600元,签名是我签的,过年的时候村里给我的,这个没错,你们查这个是干嘛?”
“没什么,我们就是核实一下,这个钱是否真的是你领去了,看看村里有没有占用你们的钱。”
“哦,原来是这样啊,你们真是把老百姓看得重,这点小钱都查,你们真是辛苦啊,不过查一下也好,也是给村干部敲敲警钟,老百姓的利益是一点都不能侵占的。”
“除了这次务工,你还为村里做过其他事情吗?”“没有,我家就那次,当时我夫妻俩在家也没事,村里吴主任问我干不干活,我就答应了。”
近日,为进一步严格规范村级资金管理,强化村集体财务管理,着力解决村级账目不规范问题,百里镇纪委结合日常问题线索核查,加强对村级“三资”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到“村级账目无小事,群众利益是大事”,对侵占群众利益、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的行为做到严肃查处,让村级的每一笔资金都能做到“清清白白”在阳光下运行。(吴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