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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陀镇:滞留在个人账户的代收资金
   发布时间:2024-09-23    发布来源:弥陀镇纪委

“接到镇纪委下达的《纪律检查建议书》后,村两委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并与镇自来水公司进行对接,及时将滞留在个人账户的农户入户费、预存水费等21.8万元上交给了自来水公司,这下终于消除了风险隐患,感谢镇纪委及时指出问题……”日前,太湖县弥陀镇河口村党总支委员詹宁泊对该镇纪委负责人说道。

2024年9月,弥陀镇纪委在核查该镇河口村有关问题线索中发现,2023年9月至2024年5月,该镇自来水公司在该镇河口、田家等村实施供水保障工程,将自来水接入各农户家中,公司按照规定委托相关村委会代收农户入户费和预存水费。项目实施过程中,河口村共代收390余户农户入户及预存费用38.8万元,由詹宁泊个人保管,除去2024年1月上交自来水公司17万元外,剩余的21.8万元因自来水公司改制等原因,一直滞留在詹宁泊个人账户,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

为有效防范资金风险,该镇纪委立即向河口村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村委会再次对代收农户的资金进行核算,及时将剩余资金上交自来水公司,并完备相关财务手续。   

“收到《纪律检查建议书》后,我们及时进行了整改。虽然这里面没有挪用、侵占等问题,但却不符合财经纪律要求,如此大额的资金存在村干部个人的账户上,产生了较大的风险隐患,万一有什么闪失,我们无法向组织和几百户农户交代,现在问题整改完毕,大家心里也轻松了。”河口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鲁传龙感慨地说道。

在督促河口村进行整改的过程中,该镇纪委联合水利等部门,对全镇其他4个实施供水保障工程的村进行了举一反三式排查,发现该镇田家村委会也有4.8万元代收农户的资金滞留在村干个人账户。目前,该问题也已整改完毕。

“规范资金管理,是为了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下一步,镇纪委将继续以日常监督、案件查办为抓手,在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的过程中引导镇村干部树牢纪律规矩意识,依规依纪依法推进工作,防止资金滞留等相关问题再次发生。”该镇纪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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