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8 | 发布来源:汤泉乡纪委 |
近日,汤泉乡纪委积极行动,立足于“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对全乡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整治行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通过强有力的监督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际效果,为农村集体经济的稳健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积极参与,界定监督责任。乡纪委深知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对农村发展稳定的重要性。在整治工作启动之初,立即成立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确立监督的内容与导向。秉持“监督之上再监督”的原则,乡纪委不介入合同清理规范的直接操作,而是专注于评估相关职能机构和各村在执行中的责任履行,以保障整治行动在合法、公正、透明的框架内有效推进。
细致排查,精确识别问题。检查小组积极下沉各村,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个别交流等方式,对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的清理与规范整治行动实施了全方位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了一些村合同管理上的短板,包括合同档案保管不规范、土地流转合同订立的期限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30年的剩余年限等关键问题。
严格追责,确保整改效果。乡纪委针对发现的问题,以问题为切入点,当场给出整改建议,并要求相关责任部门和村迅速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采取销号制度,保证每个问题都得到彻底纠正。对于“问题合同”背后可能隐藏的违法违纪行为,将启动深入调查,一旦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接下来,乡纪委将继续深化对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的监督,构建并完善长效监督机制,防止问题再次发生,为农村集体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纪律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