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6 | 发布来源:弥陀镇纪委 |
“曹书记,我今天已经如数退还了多领取的工程款1.22万元。你们说得对,还是要按照规矩办事。” 日前,太湖县弥陀镇铁林村工程老板詹某释然说道。
今年6月,太湖县委第三巡察组进驻该镇铁林村开展巡察“回头看”,巡察组对工程项目和往来账目进行核对时,发现该村2021年村部饮水工程施工中未按施工工艺施工、2022年文化长廊项目地面施工不到位、2023年道路水毁项目施工工艺不符合设计要求,引起了巡察组的注意。经过甄别、核查,巡察“回头看”结束后,巡察组将上述3个问题向铁林村党总支进行了反馈,要求落实整改。
收到问题反馈后,弥陀镇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督促铁林村党总支认真履行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推进问题真改、实改。整改过程中,该镇纪委督促铁林村党总支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村部饮水工程、文化长廊项目和道路水毁项目进行重新审计,对施工不到位、工艺不符合标准的进行核减,经审计,施工方詹某须退还多领取的工程款1.22万元。该镇纪委同时对超付工程款问题进行了核查,对相关人员未认真履行项目监管责任问题进行了追责问责。
“此次超付工程款问题,暴露了我们对工程项目的管理缺位,给村集体造成了损失,作为分管负责人,我自愿接受组织的追责问责。”村相关负责人说道。
“下一步,我们要聚焦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有效发现问题漏洞,及时纠正偏差,防止再出现类似问题。”该镇纪委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