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28 | 发布来源:党风室 |
2022年上半年,太湖县纪委监委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组织处理16人。
从查处问题类型看,涉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人(含党纪政务处分2人),分别占查处问题总起数14.29%、处理总人数10.71%、党纪政务处分总人数16.67%;涉及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12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5人(含党纪政务处分10人),分别占查处问题总起数85.71%、处理总人数89.29%、党纪政务处分总人数83.33%。
从查处对象职级看,涉及乡科级领导干部7人(含党纪政务处分4人),占处理总人数25%;涉及村干部1人,占处理总人数3.57%;涉及一般干部4人(含党纪政务处分1人),占处理总人数14.29%;涉及其他人员16人(含党纪政务处分7人),占处理总人数5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