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发改委工作人员李勇前酒后驾驶问题。2023年12月2日,李勇前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被处以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一千五百元的行政处罚。2024年1月8日,李勇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