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15 | 发布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
“近期,我委在核查相关问题线索时,发现你单位存在将村集体造林项目奖补款直接打入个人账户情况,现提出以下监察建议……”日前,太湖县纪委监委就纠治造林奖补资金中存在的违规问题,向该县林业局制发监察建议书。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以来,太湖县纪委监委综合运用纪巡联动、“组组”协同、“室组”联动监督机制,聚焦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小切口”,持续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着力发现农村低保、农业补贴、造林奖补等惠农资金在管理使用中侵害村集体和群众利益的问题。
此前,该县县委巡察组在巡察北中镇时,发现将军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杨某涉嫌私自截留村集体林业发展项目资金的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在审查调查中发现,集体造林项目奖补资金打入个人账户后,监管缺失,极易滋生贪污、挪用公款等腐败行为。针对这一情况,向县林业局制发监察建议书,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该县林业局迅速制定《太湖县2018-2024年造林奖补资金违规发放问题整改方案》,重点排查集体造林资金兑付和奖补资金走向情况,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整改销号。通过各乡镇林业站自查和县整治专班核查,共排查集体造林奖补资金打卡至个人账户涉及13个乡镇38个村48人,53万余元集体造林奖补资金顺利“回归”集体账户,村民集体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监察建议书帮助我们及时发现了奖补资金发放过程中的监管漏洞,我们将以此次排查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林业项目补贴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涉农资金合法合规发放。”该县林业局相关负责同志表示。
“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既要查办案件,更要扎实做好整改,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太湖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县在抓好案件查办的同时,针对案件查办中暴露出的典型性问题,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压紧压实以案促改主体责任,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同时注重加强警示教育,用好用活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扎实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推动“群腐”专项整治见实效。(安庆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