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24 | 发布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
“今天进行集体约谈,希望你们能正视存在的问题,对照整改成效专项检查反馈意见,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近日,太湖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巡察整改综合评估为“差”等次的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班子成员进行集体约谈。
“采取约谈提醒方式能一针见血指出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履行巡察整改责任,确保问题清仓见底、取得实效。”该县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巡察整改效果好不好,震慑作用强不强,最终要靠整改落实来体现。近年来,太湖县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重要内容,通过常态化开展集体约谈、督查检查、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
该县注重强化监督链条,压茬推进巡察整改提质增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分工协作,开展巡察整改专项督查5次,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十六届县委前七轮巡察整改完成率99.33%,追责问责1603人,建立健全制度997项,挽回经济损失4965.15万元。
该县还建立整改责任交接机制,出台《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巡察整改责任清单》,以责任主体为主线,细化履责事项,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点和死角。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县管干部任前谈话内容,并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2024年以来,3名党员领导干部及5个单位因巡察整改不力被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
“巡察整改决不允许推卸责任,决不允许避重就轻,要通过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反馈的问题得到全面彻底整改,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在思想上、作风上、制度上实现根本性转变,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促进自身事业健康发展。”太湖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安庆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