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21 |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于5月21日至6月5日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其他县管干部,以及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干部。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特点和规律,聚焦党组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等。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手机(只接受短信),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339号太湖宾馆二楼8206房间。
(二)邮政信箱:太湖县晋熙镇普贤路1号县政府一楼西侧县委第三巡察组收,邮编:246400。
(三)意见信箱:1.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339号太湖宾馆大门前左侧。2.太湖县晋熙镇天华路与龙山路交叉口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至三楼休息平台处。
(四)电子邮箱:thxwxcsz@163.com。
(五)专门值班电话:座机:0556-4177597;手机:15655658076(只接受短信举报)。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中共太湖县委第三巡察组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