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25 |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5月25日至6月5日对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其他县管干部,以及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干部。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的特点和规律,聚焦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等。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手机(只接受短信),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339号太湖宾馆8212房间。
(二)邮政信箱:太湖县晋熙镇普贤路1号县政府一楼西侧县委第二巡察组收,邮编:246400。
(三)意见信箱:1.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339号太湖宾馆大门前左侧;2.太湖县晋熙镇人民路266号档案局进口右侧。
(四)电子邮箱:thxwxcrz@163.com。
(五)专门值班电话:座机:0556-4177686;手机:15855636140(只接受短信举报)。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处理。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中共太湖县委第二巡察组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