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18 |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22日至8月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委进行了巡察。2019年9月2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委党组对此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县委第一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委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9月份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6次以上,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委领导多次主动向县委巡察办、巡察组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二)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完善,形成了《中共太湖县发改委党组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分三个阶段进行。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中层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委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问题
1.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有欠缺”的问题。一是召开委党组会议3次,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修订完善《中共太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印发《县发改委会议制度》,根据会议种类和性质,明确参会人员范围,研究决策事项在听取大家意见基础上,由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末位表态,形成决定。
(2)针对“‘严强转’专项行动未严格按要求开展”的问题。一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形成调研报告6份、委党组及班子成员共检视问题12个,其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个,已全部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二是利用微信、QQ工作群等网络及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召开委党组会、职工会、支部会4次,集中学习全国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2次。三是开展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上报县有关部门涉恶线索3条,其中上报市有关部门处理1条。
2.贯彻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不到位
(3)针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管理不到位,后续产业帮扶措施不力”的问题。一是制定了《太湖县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和就业扶持等后续扶持工作的实施办法》《太湖县易地扶贫搬迁结余资金项目建设管理清单》《太湖县易地扶贫搬迁结余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关于下达太湖县易地扶贫搬迁结余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安排15个乡镇后续产业发展项目108个,资金7942.728万元。二是督促个别乡镇追回了县级财政危房改造资金4500元上交县财政专户;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并已结案。三是根据《关于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和培训意愿情况摸底的函》,联系协调县人社局开展培训,已在弥陀镇举办一期培训班,培训44人;第二批培训工作已经落实,6月底前完成全部培训工作。四是制定《太湖县易地扶贫搬迁“三个排查”工作方案》,成立了3个排查小组对全县展开全覆盖排查,发现7个安置点存在少数房屋质量隐患问题,现已完成整改。
3.项目重申报、轻管理
(4)针对“项目建设进度不快”的问题。一是督促天华镇加快施工进度,目前,天华镇两河堰渠河堤综合治理工程已竣工,天华镇政府已上报项目验收报告。二是县易扶办下发了《关于加快易地扶贫搬迁结余资金项目建设进度的紧急通知》,下达计划108个项目,已开工102个,其中:竣工项目72个,在建项目24个,开工率100%、完工率70.58%,未完工项目正在有序推进。剩余6个项目由于土地指标等问题无法落实均取消计划。三是10月22日召开委全体职工会议集中学习《政府投资条例》《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等政策性文件,并转发至各乡镇及县直各有关部门。四是印发《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内和省统筹投资项目(重大项目)推进实施及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严格执行。五是坚持“四督四保”常态化,重点项目一月一调度并印发工作简报2次。截止目前,24个中央预算内及省市统筹(含专项奖补)项目,已开工建设24个,开工率100%。其中竣工项目16个,竣工率67%,其余8个项目能在计划建设期内可以完工。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
4.学习教育开展不够深入
(5)针对“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不扎实”的问题。一是印发《中共太湖县发改委党组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共组织召开18次主题教育专题学习会,委班子成员围绕主题教育“8+2”专项整治及对照《党章》《准则》《条例》和“十八个是否”找差距,共检视问题31条,逐项落实整改工作。二是委党组召开专题研讨1次,组织参加《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测试19人次。三是11月29日委党组书记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6)针对“理论中心组学习方式单一”的问题。一是创新方式讲党课,确定3个党课内容,委党组书记及其他党组成员分别在机关党支部、党建共建村五星村、帮扶联系村龙山村上党课3次;班子成员开展调研活动,撰写调研报告6份;10月29日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推动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完善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度学习计划。三是召开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5次、支部党员大会8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欠缺
(7)针对“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少”的问题。一是召开委党组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2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提高意识形态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二是10月29日、12月9日分别召开委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12月10日按时向县委报告全年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委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委办公室主任为新闻发言人。四是委党组会议明确把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委班子成员年度述廉述职述责报告重要内容。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6.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
(8)针对“提拔二级机构负责人没有按规定程序进行,机关下属企业留用退休人员手续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召开委党组会议,集中学习《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扩大民主推荐考察范围。二是对拟提拔中层干部在动议、民主推荐、干部考察、征求意见和档案审核、任前公示等程序和环节方面,做到不变通、不走样,及时征求派驻纪检组意见。三是康泰医药资产运营中心制订《留用退休人员管理制度》,并于2019年12月1日起开始执行。
7.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不够扎实
(9)针对“‘三会一课’‘两会一评’制度执行有欠缺”的问题。
一是委机关党支部举办业务培训3次,党员干部法律意识、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得到提升。12月14日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提高党员干部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思想认识。二是8月29日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支委分工,落实分管负责制。三是委党组做好民主生活会准备工作,会前组织学习研讨1次,讨论征求意见3条,深入开展谈心谈话30余次、认真检视问题14条,会后逐一整改落实。四是9月30日、11月7日、12月9日委党组分别召开巡察整改、对照查摆、主题教育专题民主会,班子成员实事求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0)针对“换届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委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二是集中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三是10月18日召开支委会议,研究党费收缴工作,及时收缴3名挂靠党员党费。四是11月29日委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11)针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委党支部召开3次学习会,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已办理2名调出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三是明确专人对党组织会议进行记录。四是明确专人负责党建档案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8.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
(12)针对“公务接待中餐违规饮酒3次”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太湖县发改委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接待范围、接待标准、申请程序和审批报销办法。二是对三起违规饮酒进行调查,11月29日对3名相关当事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转发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相关文件,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并严格遵照执行。
(13)针对“机关违规承担应由少数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障缴费”的问题。一是10月29日召开委党组会议,审定《县发改委聘用人员工资管理暂行办法》,追缴2013-2016年机关违规承担应由少数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障缴费和机关原下属单位建设工程咨询部违规承担应由聘用人员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经重新反复核实,2013-2016年机关违规承担应由少数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障缴费已追缴到位。二是康泰医药资产运营中心制订《太湖县康泰医药资产运营中心薪酬改制方案》,建立以绩效考核为主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经县发改委班子会议审定,于2019年9月1日起严格执行,原发放的各种补贴从2019年9月停止发放;取消康泰医药资产运营中心原福利性工资发放标准。三是追缴2013年元月至2019年8月部分人员社会保险费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四是10月25日,康泰医药资产运营中心制定印发《财务管理制度》《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9项管理制度,从11月26日开始执行。五是11月29日委党组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4)针对“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未严格执行‘四单合一’”的问题。一是印发《太湖县发改委管理制度汇编》,严格落实公务接待、财务管理等11项制度,严格做到“四单合一”。二是11月22日召开委办公室工作人员会议,明确分工。三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会计法》,严格遵守财务制度、财经纪律。
9.形式主义不同程度存在
(15)针对“领导班子成员年度间述责述廉报告内容雷同”的问题。一是10月29日召开委党组会议,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二是班子成员的年度述责述廉报告、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对照检查材料等须经委主要负责同志审定,未达要求的,不予通过,并对当事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委党组履行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领导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自我剖析材料进行审核把关,防止自我批评遮遮掩掩,相互批评泛泛而谈。四是11月29日成立检查小组,对2013年以来的会议记录进行检查。五是召开委办公室工作人员会议,集中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机关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会议记录管理,确保记录内容详细、完整。六是刘畈乡栗树村等全县13个安置点边坡整治项目通过专家验收9个,其余4个正在抓紧实施,完工后立即安排专家验收。七是11月29日委党组对分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分别进行提醒谈话。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的问题
10.日常监督教育不够严格
(16)针对“纪律教育不经常,班子成员表率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一是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观看《榜样的力量4》《警钟长鸣》、县委“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片2次,引导党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勇担当。二是10月23日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参观黄镇生平事迹展览馆,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增强理想信念。三是学习本县及本委违纪违法典型案例2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3次,夯实自身思想政治基础,筑牢反腐拒变防线。
(17)针对“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制度坚持不到位”的问题。一是11月11日委党组对招录、选调新入职4名人员进行任前集体廉政谈话,督促其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严格遵纪守法。二是10月22日印发了《太湖县发改委谈心谈话制度》,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二级机构和下属企业负责人开展廉政谈心谈话16人次。
(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的问题
11.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8)针对“党组未按要求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的问题。一是委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2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查明通讯费报销事由,当事人已退回移动通讯费;11月29日委党组书记已对当事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开展“三个以案”专题警示教育,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2次,以身边人教育身边事。四是11月4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到康泰医药资产运营中心开展巡察整改督查及财务检查。五是康泰医药资产运营中心出台《财务管理制度》《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9项管理制度。六是督促康泰医药资产运营中心严格落实县人民法院〔2019〕皖0825民初2206号民事调解书意见。
12.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
(19)针对“申报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单位的确定没有制定具体制度,随意性较大”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太湖县发改委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单位申报、委分管领导审核、委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报分管县长审批程序。二是起草并报请县政府审定印发了《太湖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太政秘〔2019〕104号),由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建立政府投资公开招标项目文本编制、地勘、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等中介服务机构库。县审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完成建库。县发改委定于6月底前完成公开招标项目文本编制机构库建设。三是严格执行《太湖县发改委公务接待制度》《太湖县发改委财务管理制度》,成立内审小组,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按制度管理。四是11月22日组织会计及相关人员学习《会计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善单位固定资产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根据《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固定资产进盘点、登记、处置、报废,从2019年9月开始对新增固定资产及时结转入账。
(20)针对“对康泰医药资产运营中心要求不严”的问题。一是11月29日委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11月4日,委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对康泰医药资产运营中心开展专项督查及财务检查。三是11月29日,委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康泰资产运营中心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出台《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中心财务管理。
13.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
(21)针对“招投标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一是11月21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太湖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二是严格执行《太湖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太政办发〔2018〕4号),联合审查变更工程类项目15个。三是11月29日委党组书记对2名责任人进行约谈,1人做出了检查。
三、加大执行力度,抓好下一步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委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办、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发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委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委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电话:0556-4162269;地址:太湖县建设路638号;邮编:246400;邮箱:160214284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