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3-15 |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于2019年3月14日至4月12日,对天华镇大山村等7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天华镇大山村、天华村;弥陀镇弥陀村;北中镇吴俊村;百里镇叶河村;牛镇镇天光村;寺前镇玉泉村等7个建档立卡贫困村。
二、巡察内容
重点围绕“四个落实”开展监督检查。即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情况,落实党组织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落实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情况,落实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任务情况。以及县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意见箱设置点:上述6个乡镇及被巡察村办公地点门口。
举报电话:15505081211。
电子邮箱:thxwzxxcz@163.com。
信访地点:巡察组在各乡镇驻地办公地点(驻点期间)。
通讯地址:太湖县晋熙镇普贤路1号县政府一楼西侧县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收,邮编:246400。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驻点期间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反映脱贫攻坚方面的问题和线索,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