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1-25 | 发布来源:纪委宣传部 |
根据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21年1月25日至2月7日,对县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中心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巡察“回头看”对象
县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中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其他县管干部,以及内设机构和重要岗位党员干部。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县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中心的特点和规律,聚焦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上一轮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等。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其他县管干部,以及内设机构和重要岗位党员干部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对其他不属于巡察范围的信访问题反映,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反映问题的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信访接待点、设置意见信箱、开通举报电话和互联网电子邮箱接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点:位于太湖县晋熙镇高坦南路298-1号茗典茶语咖啡厅(原教育宾馆)三楼305房间;
(二)巡察举报信箱设置地点:1.太湖县晋熙镇高坦南路298-1号茗典茶语咖啡厅(原教育宾馆)大门北侧;2.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630号县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中心大门东侧;
(三)举报电话:0556-4165989 ;手机:15855646310(只接受短信举报);
(四)电子邮箱:thxwxcyz@163.com。
(五)邮政信箱:太湖县晋熙镇普贤路1号县政府一楼西侧县委第一巡察组收,邮编:246400;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欢迎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中共太湖县委第一巡察组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