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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水库移民开发安置中心党组巡察“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1-03-16    发布来源:县委第二巡察组

根据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统一部署,3月1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水库移民开发安置中心党组巡察“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吴向东主持召开巡察组与县水库移民开发安置中心党组书记查结松,县政协副主席、主任李仁强的见面会,传达了县委书记程志翔在县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了本次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会上,吴向东作动员讲话,李仁强主持会议,查结松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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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黄文进及其他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县水库移民开发安置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吴向东指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二要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准确把握巡察“回头看”工作重点。三要强化政治担当,共同完成好县委交办的巡察工作任务。

查结松表示,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巡察的重大意义。二是遵守巡察工作纪律,全力配合巡察组各项工作。三是以此次巡察为契机,推动水库移民开发安置工作依法、有序、高效开展。

县委第二巡察组将在太湖县水库移民开发安置中心工作12个工作日。巡察期间(3月16日至3月31日)设有信访电话:0556-4177597;手机:15855636140(接受短信举报);邮政信箱:太湖县晋熙镇普贤路1号县政府一楼西侧县委第二巡察组收,邮编:246400。同时,在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339号太湖宾馆大门前左侧、太湖县晋熙镇法华路221号县水库移民开发安置中心大门右侧设置意见箱;在太湖县建设路339号太湖宾馆8206房间设信访接待窗口。

巡察组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县委第二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水库移民开发安置中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及内设机构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干部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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