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11 | 发布来源:县委巡察办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26日,对中共太湖县委党校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县委党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以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干部。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县委党校的特点和规律,聚焦党组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问题。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以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干部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对其他不属于巡察范围的信访问题反映,按照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反映问题的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信访接待点、摆放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和互联网电子邮箱接受来电、来信、来访。
(一)信访接待点:位于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529号县纪委监委办公楼二楼县委第三巡察组办公区信访接待室;
(二)巡察举报信箱设置地点:1.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529号县纪委监委办公楼前公开栏旁;2.太湖县晋熙镇天华路545号县委党校大门旁边。
(三)举报电话:15655658076(接受电话和短信举报);
(四)电子邮箱:thxwxcsz@163.com ;
(五)通信地址: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529号县纪委监委办公楼二楼县委第三巡察组收(邮编:246400)。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欢迎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中共太湖县委第三巡察组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