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5 | 发布来源:县委巡察办 |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22年11月15日至12月30日,对县林业局及所辖15个乡镇林业站、5个下属单位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及反映问题的渠道
县林业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其他县管干部,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干部。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置邮政信箱、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信访接待点,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邮政信箱: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529号县纪委监委办公楼四楼县委第一巡察组收(邮编:246400);
(二)意见信箱:1.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529号县纪委监委办公楼前公开栏旁;2.太湖县晋熙镇人民路49号县林业局一楼大门旁。
(三)电子邮箱:thxwxcyz@163.com;
(四)举报电话:15855646310(接受电话和短信举报);
(五)信访接待点:太湖县晋熙镇人民路49号县林业局综合楼二楼信访接待室。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县林业局的特点和规律,重点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深入查找问题,纠正政治偏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中共太湖县委第一巡察组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