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12 | 发布来源:县委巡察办 |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9月12日至11月1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开展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及反映问题渠道
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开展专项巡察。专项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意见信箱、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举报电话、“码上巡察”,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1.信访接待窗口: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529号县纪委监委办公楼二楼县委第三巡察组办公区信访接待室;
2.意见信箱: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529号县纪委监委办公楼前公开栏旁;太湖县晋熙镇龙山路322号教育局大门旁;各乡镇学区管理中心、初级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大门旁;
3.邮政信箱: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529号县纪委监委办公楼二楼县委第三巡察组收(邮编:246400);
4.电子邮箱:thxwxcsz@163.com;
5.举报电话:15655658076;
6.“码上巡察”:扫描以下二维码反映问题。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二、巡察监督重点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单位的职能责任,重点监督检查以下内容。
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情况,重点监督检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青少年、少先队、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论述情况;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落实情况;主管监管责任履行情况。
聚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重点环节廉洁风险和作风情况,重点监督检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重点环节廉洁风险情况,围绕招标采购环节,监督检查是否存在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干涉招标投标活动,内外勾结、设租寻租、贪污受贿、转包分包等腐败问题,投标机构恶意竞标、围标串标、借壳投标、行贿谋取中标等问题;围绕资金使用环节,监督检查是否存在直接挪用资金,通过压低供餐标准、虚构采购业务等变相截留挤占资金,与中标供应商合谋通过供应商分红、捐赠等方式串通套取资金等问题,是否存在收费不合理、使用不合规等问题;围绕经营管理环节,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和供应商等供餐单位是否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违规供餐问题,是否存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学生营养餐从业人员健康不合规、陪餐制度和明厨亮灶流于形式等问题;监督检查作风建设及纠风治乱情况。
聚焦巡察及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重点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成果运用情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县委第三巡察组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