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1 | 发布来源:县委巡察办 |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11月20日下午,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太湖中学党委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巡察组组长孟凡奎主持召开巡察组与太湖中学党委书记潘典文的见面会,传达了县委书记朱小兵在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有关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会上,孟凡奎作动员讲话,潘典文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巡察组副组长刘永红及其他成员、太湖中学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太湖中学全体教师参加会议。
孟凡奎指出,巡视巡察是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党之利器、国之利器。县委第三巡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重点围绕“四个聚焦”,深入查找政治偏差。
孟凡奎强调,太湖中学全体党员干部要强化政治担当,深刻认识巡察监督重要意义,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带头接受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确保巡察任务顺利完成。
潘典文表示,一是认识到位,坚决贯彻县委巡察工作决策部署;二是配合到位,确保县委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三是保障到位,努力为巡察创造良好环境;四是整改到位,推动学校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
县委第三巡察组将在太湖中学工作23个工作日(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20日),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5655658076(接受电话和短信举报);邮政信箱: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529号县纪委监委办公楼二楼县委第三巡察组收(邮编:246400);电子邮箱:thxwxcsz@163.com;开通“码上巡察”。同时,在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529号县纪委监委办公楼前公开栏旁、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628号太湖中学东大门外、太湖县晋熙镇晋湖路31号太湖中学南大门外设置意见箱;在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529号县纪委监委办公楼二楼县委第三巡察组办公区设信访接待点。巡察组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太湖中学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其他县管干部,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干部等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