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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土地房屋征收补偿 安置中心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5-04-02    发布来源:县委巡察办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41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中心(以下简称县征收中心)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巡察组组长左同飞主持召开巡察组与县征收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甘学军的见面会,传达了县委书记朱小兵在县委书记专题会议上听取巡察有关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会上,左同飞作动员讲话,甘学军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巡察组副组长黄诗韵及其他成员、县征收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左同飞指出,巡视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县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围绕“四个聚焦”监督重点,紧扣县征收中心的职能职责,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权力和责任,深入查找和推动解决责任问题、能力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体制机制问题,把严的主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增强政治巡察的权威性、震慑力、穿透力。

左同飞强调,县征收中心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敢于直面问题,自觉接受监督,共同完成好此次巡察任务。

甘学军表示,一是以最坚决的态度贯彻巡察要求;二是以最务实的行动配合巡察工作;三是以最端正的作风接受巡察监督。

县委第四巡察组将在县征收中心工作32个工作日,驻点期间(3月31日至5月16日)设有举报电话:19109668411(接受电话和短信举报);邮政信箱: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529号县纪委监委办公楼三楼县委第四巡察组收(邮编:246400);电子邮箱:zgthxwxcz04@163.com;开通“码上巡察”。同时,在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529号县纪委监委办公楼前公开栏旁、人民路6号县征收中心门口处设置意见箱;在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529号县纪委监委办公楼三楼县委第四巡察组办公区设有信访接待室。巡察组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征收中心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其他重要岗位党员、干部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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