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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分配专项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13    发布来源:县委巡察办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513日至62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开展安置房分配专项巡察。巡察对象涉及县征收中心、县住建局、县资规局、县财政局、县经开区、晋熙镇、徐桥镇、城西乡、小池镇、新仓镇、江塘乡、大石乡、天华镇、弥陀镇、县发投集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监督重点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集中整治要求,重点聚焦“三个紧盯”开展监督检查。

(一)紧盯征收登记环节。重点了解政策执行、信息采集与登记、结果公示情况。深入查找是否擅自扩大或缩小征收范围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否存在漏登、错登情况,是否存在“暗箱公示”或公示期不足等问题。

(二)紧盯审核确认环节。重点了解资格审核、流程机制运行情况。深入查找是否存在评估暗箱操作,是否存在“人情审核”“关系户优先”权力干预等问题。

(三)紧盯补偿结算环节。重点了解补偿标准执行、资金管理使用、结算监管情况。深入查找是否存在突破补偿标准结算,是否存在贪污、挪用、私分、截留征收补偿资金,是否存在量身定制条款等问题。

二、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置邮政信箱、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信访接待点,开通“码上巡察”,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邮政信箱: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529号县纪委监委办公楼三楼县委第四巡察组收(邮编:246400);

(二)意见信箱:1.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529号县纪委监委办公楼前公开栏旁;2.太湖县晋熙镇人民路6号县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中心门口处;

(三)电子邮箱:zgthxwxcz04@163.com

(四)举报电话:19109668411(接受电话和短信举报);

(五)信访接待点: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529号县纪委监委办公楼三楼县委第四巡察组办公区信访接待室;

(六)“码上巡察”:扫描以下二维码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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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截止到2025年6月18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县委第四巡察组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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