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26 |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
11月23日上午,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张敏丽深入天华镇锦鸡村实地督查脱贫攻坚工作。
张敏丽重点了解了锦鸡村2016 年以来各级监督检查及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并详细询问了该村当前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张敏丽指出,脱贫攻坚工作是重大的政治任务,是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中,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李锦斌书记在太湖住村调研讲话精神、市委魏晓明书记在锦鸡村住村走访讲话精神以及县委决策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理清思路,强化措施,坚决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
张敏丽强调,一是工作责任要再压实。乡镇党委、村两委是脱贫攻坚工作的基层基础,是最核心的责任主体,要坚决扛起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扶贫工作队、帮扶单位和千名干部下基层工作专班要明责、负责,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整改工作要再巩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各级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再梳理,要举一反三,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坚决杜绝整改中的弄虚作假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切实做到真改实改改到位,以整改的成效推动工作。三是工作措施要再强化。要围绕即将开始的第三方评估开展工作,突出工作重点,倒排工期,建立工作清单,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责任时限,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创新举措,整合力量,协同作战。四是工作作风要再严实。脱贫攻坚工作要实实在在地干,要克服厌战、疲劳、松懈情绪,做到勤跑腿、多动嘴,深入群众中开展细致的谈心谈话和政策宣传工作,真正从心灵上拉近与群众的距离。五是工作质效要再提升。要围绕打赢脱贫攻坚年度减贫攻坚、年度考核等重点工作内容,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目标不变,把各级监督检查变成工作的动力,齐心协力,共同把锦鸡村的脱贫攻坚工作干好、干成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