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3-27 |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
3月26日下午,县纪委监委召开禁止有偿招生问题集体约谈会。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分管负责人,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全县各初中、职业技术学校(含民办)校长分两批参加了集体约谈。
会议指出,有偿招生是教育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违反了师德师风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影响了教育事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履职尽责,齐抓共管,严肃招生纪律,维护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有偿招生现象。一要严格落实政策。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好招生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营造知法守法良好氛围。二要严守职业道德。引导教育工作者抓好自身职业道德建设,拧紧思想“总开关”,树立立德树人良好风向。三要严格规范管理。县教育局、人社局要担起主责,抓好主业,要针对有偿招生问题,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开展专项整治,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用结果检验工作成效。各学校要建立健全招生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管理。四是要严格责任追究。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落实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对招生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的有偿招生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如发生有偿招生问题,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同时追究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的责任。
会上,县人社局、教育局分管负责人,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各学校校长签订了禁止有偿招生承诺书,并逐一作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