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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系统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
   发布时间:2020-05-06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4月30日,县财政局举行财政系统 “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辅导报告会,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及各乡镇财政所(分局)负责人、有独立支部财政所(分局)支部书记、县担保公司负责人、机关各二级机构负责人、机关党委各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会议邀请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陈琳作了题为《牢记初心使命,当好公共财政守护人》警示教育辅导报告,从敬畏法纪严守底线、保持定力防范围猎、坚守初心行稳致远三个方面,结合我县部分典型案例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内涵丰富、观点鲜明,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启发性,强调财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心存敬畏,手握戒尺,警钟长鸣,只有不忘初心,才能方得始终。

会议强调,警示教育的目的是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少数人警醒更多人,财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都要从中汲取教训,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在廉洁自律上自身强、自身硬、自身清,始终做到不忘初心,拧紧思想的“总开关”。 (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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