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5 | 发布来源:安庆纪检监察网 |
近年来,太湖县纪委监委紧盯初次检举控告办理这一关键环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升初次检举控告办理质效。
以“快”为先,在受理分办环节压缩时间。坚持初次检举控告优先处置、优先办理,及时快速研判,对疑难复杂信访事项邀请审理、案管等部门进行综合研判、精准处置,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分办程序。
以“质”为本,在处置办理环节提质增效。建立初次检举控告三色预警机制,分类建立督察督办台账,通过台账化管理、节点化管控,对初次检举控告实行全流程管理,确保初次检举控告优质高效办结。同时,坚持实行三审报结机制,确保初次检举控告办理调查处理到位、结果反馈到位、检查督办到位、属地党委政府对初次检举控告反映的合理诉求解决到位。
以“严”为尺,在信访责任上压紧压实。强化考核指引,将初次检举控告办理质效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年度考核,倒逼办理质效提升。对工作进展缓慢、办理质效不高的,采取带案下访、带案约访等方式进行约谈提醒,对因工作失职失责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追责问责。去年以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对信访件化解不到位、重复信访问题突出、信访举报高位运行等问题约谈3个乡镇、2个县直单位“一把手”和相关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2023年对初次实名检举控告未在规定时间反馈的1名纪委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从严格流程管控、强化过程督导、压实信访责任等方面推动初次检举控告的高效规范办理,通过将初次检举控告办细办实办准,切实提高初次检举控告办理水平和群众满意度。”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