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04 | 发布来源:安庆纪检监察网 |
在太湖县新仓镇鸣山村,村民宋大爷每逢下雨都变得忧心忡忡,因为雨水会顺着砖瓦的房檐流下来,导致房子里面总是有大片积水,这让他十分担心自家房屋的安全。今年4月份,经县住建部门鉴定,宋大爷家的房屋被评估为D级危房,房屋重建已迫在眉睫。
“我家以前是砖瓦房,在党和政府的帮助下,我在原址上重新建造了一幢房屋,前不久也通过了竣工验收,现在居住环境和条件都改善了很多。”宋大爷笑盈盈地对前来督查的纪检监察干部说道。
农村危房改造是中央改善和保障农村最困难群众住房条件的一项惠民政策,“忧居”变“安居”更是暖在心头的“民生温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以来,太湖县纪委监委坚持将监督的目光聚焦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上,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围绕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乡村“小微工程”建设等领域开展有力监督检查。
不久前,该县驻交运局纪检监察组靠前发力、既督又战,与住建部门在专项整治中协作配合,采取“体验式”“嵌入式”等模式联动开展监督检查,实地到城西乡、小池镇、新仓镇等乡镇督查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情况,通过入户走访“面对面”交流、突击检查“点对点”核实等方式,重点检查在农村危房改造资格审查、危房鉴定和资金管理使用等过程中,是否存在工作人员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迟拨滞拨,以及利用为群众办事之机雁过拔毛、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腐败问题。
在纪检监察机关有力监督推动下,该县住建部门扎实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该县通过“农户自查、乡镇排查、县级巡查”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动态掌握农户住房安全状况,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房及时开展安全鉴定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并及时拨付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今年截至目前,该县农村危房改造已有26户通过竣工验收,拨付补助资金72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与住建等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切实在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攥指成拳、协同发力,真正让群众的‘需求清单’变为‘满意清单’,以严明的纪律保障守护群众‘安居梦’。”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