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21 | 发布来源:安庆纪检监察网 |
“感谢纪委,时时把我们老年人的安全放在心上,现在我们用电可安心多了!”近日,太湖县新仓镇养老服务中心章大爷对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连连点赞!
集中整治以来,太湖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该县寺前镇养老服务中心原院长梅某某虚报套取护理补贴问题,2024年6月,给予梅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院长职务。就县民政局对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县纪委监委及时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举一反三,深入排查纠治,进一步规范各养老服务机构资金管理使用、财务收支等制度,坚决杜绝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
该县坚持以案促改,聚焦养老社保领域中应办不办、优亲厚友等问题开展一线监督检查,督促纠治救助困难群众不及时、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走访时发现,新仓镇养老服务中心四栋楼房中有三栋均是20世纪90年代建筑,大部分线路及配套设施年久失修,内部线路混乱,电线破损、锈蚀情况严重,安全隐患较大。
县纪委监委及时下发督办函,督促民政部门和属地政府强化安全监管职责,消除安全隐患。2024年7月,县民政局安排专项资金13万元对新仓镇养老服务中心进行电力提升改造,更新电路及配套设施、安装漏电保安器等,并接入市级智慧消防系统,电力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同时,县纪委监委督促县民政局对全县敬老院的安全问题开展排查,共投入40万元对8家农村敬老院进行了改造升级,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为入住的农村老人营造了一个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
“我们将牢固树立‘全周期管理’理念,持续深化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一体推进‘查、改、治’,以更加精准有效的监督执纪执法回应群众期盼。”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