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0 | 发布来源:安庆纪检监察网 |
“我对不起组织,对不起同事,对不起家庭,我从内心深处认错悔改……”在太湖县人民法院庭审现场,太湖县城市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周某某忏悔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充分发挥重点岗位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警示教育作用,强化“关键少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意识,12月10日,太湖县纪委监委组织县直各单位“一把手”、县城市管理局全体班子成员及二级机构负责同志共90余人,赴县人民法院集中旁听职务犯罪庭审。
庭审现场气氛庄严肃穆,近3小时的庭审,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论辩、最后陈述等多个环节,清晰还原了被告人作为单位“一把手”、国家工作人员,如何利用职务便利违法犯罪的事实,再现了被告人突破“底线”、跨越“红线”、最终跌入犯罪深渊的全过程,给全体旁听人员上了一场“面对面”的警示教育课。
“坐在庭审现场,看着熟悉的‘身边人’成为‘案中人’,我内心五味杂陈,真切感受到纪法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也让我深受警醒,作为单位‘一把手’,我们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走出庭审现场,一名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感慨地说。
开展警示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一环。该县纪委监委准确把握警示教育的定位和作用,与县人民法院建立常态化旁听职务犯罪庭审机制,分层分类、精准组织党员干部旁听职务犯罪庭审,把案件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今年以来,已分批次组织460余人次旁听庭审接受警示教育。同时,选取发生在县内的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制作警示教育片1部,组织全县各级各单位观看警示教育片410余场次,教育党员干部13500余人次,引导全县党员干部以“身边人”为镜鉴,全面筑牢思想防线。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在警示教育上下功夫,用好用活‘典型案例’活教材,让‘身边人’‘身边事’成为警醒党员干部的‘反光镜’,加大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力度,拧紧压力传导‘螺丝钉’,唱好严管厚爱‘主旋律’,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